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住宅小区管理,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局起草了《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住宅小区管理的指导意见》(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czfgjwyk@163.com
2.通信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兴南路103号市城房中心物业科 邮编:0460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
附件:长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住宅小区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