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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韩飞燕等119家建筑施工企业218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意见的通知

2025-03-03 17:38 来源: 长治市住建局

各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补充通知》(晋建审函字〔2007〕37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24〕13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函〔2024〕933号)等有关规定,准予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韩飞燕等35家建筑施工企业98名符合“三类人员”(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山西巨祥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永峰等4家建筑施工企业5名符合“三类人员”(延期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山西德鑫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昕晖等36家建筑施工企业54名符合“三类人员”(省内人员调入调出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长治市鹏翔装饰装潢有限公司赵青等3家建筑施工企业3名符合“三类人员”(证书信息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长治市腾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胡志婷等40家建筑施工企业57名符合“三类人员”(注销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郑彦峰等1家建筑施工企业1名符合“三类人员”(跨省人员调入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

     119家建筑施工企业218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意见.zip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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