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建房函〔2024〕965号)要求,现对35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登记情况进行公示。
在此,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馨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房产交易委托中介服务时,请务必优先选择本次公示中已备案登记的正规房地产经纪机构。切勿轻信无资质、未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这类中介往往存在诸多风险,如虚假房源信息、乱收费、合同欺诈等,可能导致您的财产受损,甚至引发房产交易纠纷,给您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在签订任何经纪服务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尤其是涉及佣金、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谨慎行事,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9日